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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真說故事》轉型正義做半套 是對社會的二度撕裂

優傳媒/ 2021.10.26 23:18

1986年5月19日,由鄭南榕發起,江鵬堅(前排中)等帶領群眾聚集在萬華的龍山寺前,要求國民黨解除戒嚴。過程卻遭到數倍的鎮暴警力層層包圍,並以人牆圍堵了十多個小時,但也因群眾久久不散,江鵬堅等人堅持到底,第二年的7月15日,長達38年的戒嚴令終告解除。江鵬堅不久成為民進黨創黨主席。他雖已過世21年,最近卻因黃國書的線民事件,被施明德指稱他是調查局臥底 。(邱萬興提供)

 

作者/陳婉真

 

首位在立法院以打架聞名的「民主戰艦」朱高正於10月22日過世。一位1988年擔任民進黨中評委的老黨員回憶說,當年朱高正籌組中華社會民主黨,一般認為他的目的在裂解民進黨,中央黨部派他們去雲林縣黨部查訪,確認朱是蔣經國安排的職業學生,在德國留學時加入台灣同鄉㑹,回台加入民進黨,政治動機非常明顯,於是中評會將他開除黨籍。

 

朱高正後來又轉投入新黨,卻在1997年被郁慕明等人公開指稱「朱高正是國民黨的臥底」。說他在德國讀書時,朱高正就已是國民黨特務,拿國安局的經費替他們蒐集黨外人士的活動情形。他們還出示朱高正化名「陳廣信」的信件,證明朱高正為國民黨蒐集異議分子的言行活動。並表示他們有十足把握「陳廣信」是朱高正的化名,已證實文字是朱高正親筆筆跡。

 

1987年朱高正立委用三字經大罵立法院老賊,帶領群眾包圍立法院,罵老賊不要臉!(邱萬興臉書)

 

一個人一生中曾一度被群眾擁戴而成為民主戰艦;卻很快又被兩個政黨指稱他是國民黨的抓耙仔的,朱高正應屬絕無僅有,他的政治生涯也從此戛然而止。但無可否認,民主進步黨創黨過程,及當年在國會開肢體抗爭之先河,朱高正絕對占有一席之地,只是他的政治立場在統獨兩邊擺盪得太劇烈,終至在人生舞台默默謝幕。

 

朱高正在立法院跳桌,用三字經大罵老賊 ,1987年反共愛國陣線在立法院前舉著布條寫著:「不信朱高正  真是神經病?」(邱萬興臉書)

 

當抓耙仔一定下場淒慘嗎?也不盡然,馬英九是眾所皆知專門在海外打擊台獨人士的職業學生,他當年留美歸國後,在1982年進入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革命實踐講習班第24期」受訓。馬英九自述擔任反共刊物《波士頓通訊》主編及主筆前後5年,更以「王昭陵」、「葉武臺」、「李南橋」等筆名撰寫專論、社論、雜文十萬餘字,批判中共、台獨及海外左派,還因此領了中央黨部海外工作會的獎勵。

 

38年前,馬英九在哈佛一面唸書一面做『恐怖主義與台灣獨立運動』情報蒐集工作,取自他自己撰寫的「研究員自述」。(取自網路)

 

有點讓人意外又不意外的是,黃國書的抓耙仔事件後,引發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被動說明」,說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過世前曾向他坦言自己是調查局的調查員,接下來又擴及駐日代表謝長廷也被指稱是國民黨派來的。施明德還說,當年這15位律師都不是美麗島政團的參與者,是台灣民主運動完全的陌生者。他坐在被告席上被唯一死刑審判時,所有辯護律師沒有一位在法庭上替民主運動辯護,一句都沒有。

 

施明德這種說法讓沈富雄解釋說,施明德沒講到的是,後來美麗島辯護律師這一群人雖然功勞有限,但是吃香喝辣,而美麗島這一批人相對就沒有。沈富雄感嘆施明德朝那個方向發展「是一個不幸」。

 

敵暗我明、「匪諜就在你身邊」,這種戒嚴時期人與人之間互不信任、互相提防可能遭到的暗算與迫害,不僅是人性最大的扭曲,也是造成社會長久被撕裂的根源。想不到台灣號稱解嚴34年後的今天,這種互不信任、彼此提防的心態依舊存在,而且從民進黨的「大咖」之間開始發酵。

 

至於一般平民百姓的情況又如何?以我自己為例,我來自極度保守的彰化女中及師範大學。我一出生就活在戒嚴的社會裡,在那黨國不分的年代,師大新生訓練三天的時間就是在逼全體新生入(國民)黨,只差沒有明說你們拿國家公費不入黨不行。(我是在高三報考大學時,被導師拿著我的身分證多辦了一張中國國民黨黨證,從此我就拒絕投票給國民黨。)

 

我有同學的丈夫,以及同校學長考進調查局,那時能考進調查局是很多人羨慕的事。我在台北當記者時一度就住在通化街,距離調查局很近,和在調查局工作的學長經常喝酒聊天,就我們兩人。老實說,那時儍儍的,也不知道有沒有洩漏什麼採訪機密給他。

 

話說回來,新聞記者的訓練和調查局幹員培訓或許有些相似,我們也常要利用一些小技巧去取得獨家新聞,但又絕對不能透露新聞來源,那是職業道德。

 

後來我到省議會跑新聞,一步一步踏入反對運動的不歸路,其實那時的黨外人士中很多人也來自國民黨,許信良和張俊宏都曾任職於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許信良還是拿中山獎學金出國讀書的,那根本就是國民黨培訓幹部的重要管道,也算是廣意的抓耙仔。所以後來無論在海外或在台灣,雙方只要不屬同一派系的,指控對方最好的方法就說他是抓耙仔。

 

說這些是要說明時代背景的不同,對於抓耙仔的感受是有很大的世代差異的,政治受難者對抓耙仔深惡痛絕,但精明如施明德,他當年逃亡時,也是敗在他最信任的抓耙仔徐春泰手裡。

 

那麼,我們要如何自保呢?要怎麼知道此人是否抓耙仔呢?

 

抓耙仔大抵有幾個特性:他們的個性很好,修養更好,不喜出峰頭,不愛照相,不會隨便和人起衝突,一般而言能力也不錯,因此很快就能進入監控者的核心團隊,他們工作認真,很容易取得被監視者的充分信任。

 

萬一取得信任有所困難,他會從被監視者的家人或重要親友下手。他和被監視者的重要親友之間的互動,經常會優於被監視者本人,以致被監視者在親友之間說話的份量反而遠遠不如抓耙仔,造成親友間嚴重的溝通困擾。

 

有的抓耙仔會在緊要關頭時出面啟動或制止預期的事故,導向統治者所預期的方向。譬如1991年我們在台中「台建組織」的抗爭時,有一次我們發動群眾到台中司法大廈抗議檢方下令拆台建招牌,一名大家都略知為抓耙仔的潘姓人士,在隊伍出發前向總指揮林永生自告奮勇說要開車。林永生事後跟我說,他也知道此人來歷可疑,但不知道為什麼,當場就答應讓他開戰車,結果一到現場,車子對準鎮暴部隊直衝過去,差點撞死警察,林永生說他嚇得頭皮發麻,好在只有一位義工從車上摔下來,幸無大礙。

 

再看1989年年底,前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郭倍宏突破黑名單返鄉,於中和體育場盧修一和周慧瑛的自辦政見發表會中出現演講,又在為數二、三千名鎮暴警察的圍堵下,以一個黑名單面具安全離開現場並返回美國,成為許多人難以忘懷的一場「警匪」大鬥智。

 

1989年年底 ,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郭倍宏突破黑名單返台,在中和體育場一場政見會中現身又安然離開返回美國,造成極大的黑名單旋風。那場現身大會郭倍宏原本期待在葉菊蘭(右二)政見會中出現,卻遭婉拒。圖為葉菊蘭和江鵬堅(右一) ,李勝雄(左二)及陳婉真(左一)在顏錦福的自辦政見會講台上等候助講。(陳婉真珍藏)

 

那場演講他原本希望能為葉菊蘭公開站台,卻遭到葉菊蘭總部的婉拒,理由是葉菊蘭的選情穩定,如無意外應該可以當選,因此不宜再為選情增添變數。這樣的理由無人能予以反駁,但當時強烈反對郭倍宏到場演講的那位人士,也有人合理懷疑是另有任務。

 

只是很令人意外的是,民進黨最近因為黃國書事件引起的無邊無際的抓耙仔大戰,看起來很詭異,明明已經二度執政,許多事經由行政部門就可以很快釐清,卻任令各方大打泥巴戰。〈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僅規定:「促轉會應於二年內就第二條第二項所列事項(指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不當黨產之處理及運用;其他轉型正義事項),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含完整調查報告、規劃方案及具體實施步驟在內之任務總結報告;有制定或修正法律及命令之必要者,並同時提出相關草案。其於二年內未能完成者,得報請行政院長延長之;每次以一年為限。」

 

根據這項於2017年通過的條例,至今也已經過了4年,促轉會在黃國書案曝光後才急急於召開記者會說明,對「加害者」處置之修法考量、該如何究責「加害者」。可能的作法包括行政責任上的公職人員懲戒、撤職、追回退休俸、刑事責任,若被定義為「加害者」的當事人主動呈報則可能免責。

 

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說,近2年來促轉會研究之監控檔案係可謂「新出土」的檔案──過去20至30年來台灣民間對監控體系的認識,因苦於情治機關不配合徵集而無法深入研究。直到近年政府推動轉型正義、積極協調下,才從情治機關徵集「大量我們過去沒看過的監控檔案」。

 

至於「加害者」修法,促轉委員陳雨凡說,希望修法草案可在明年5月份促轉會提出總結報告之前完成,讓下個階段的轉型正義工作有所依據。就目前促轉會構想,對「加害者」處置修法將規畫以專章處理,包括識別加害者、揭露、後續處置與責任追究等,這部份是要討論「個別加害者」的責任,包括可能透過這些人做了怎樣的行為、是基於故意還是被迫來配合體系,由此判斷此人能否被定義為「加害者」。有了判斷「加害者」的基礎與準則,才能進一步談一個威權時期的協力者應負哪些責任。

 

那麼,加害者要怎麼處置?促轉會說:有關究責部分,調查與處理都必須有法律依據、經過法律程序,若要指稱並揭露一個人是「加害者」,此人應該已被調查過、可以進行陳述,才能再進行後續責任追究。

 

如何讓「加害者」負起責任?最基本的是一個人若曾參與壓迫體制協力可能會被揭露身份;若「加害者」是現任公務人員,可能可以循公務人員相關法規懲戒、撤職,若曾獲國家贈勳、受封獎狀等可能可以追回,此外也可能另循刑事法規來追究刑事責任。

 

已經過世的「加害者」將如何處理?促轉會說,雖然已過世者無法被追究刑事責任跟行政責任,但他仍必須被揭露,而就各國經驗,加害者被揭露以後必須負上倫理道德與歷史上的責任、仍要受到社會不同評價。

 

我們看1990年東西德統一後的例子,為了不讓東德獨裁政權下的司法人員傷害民主人權,規定所有司法人員必須全部解職,重新招聘;而所有曾經的「加害者」一律不得擔任公職,也不得參與選舉。這些都是很值得我們取法的措施,尤其台灣目前面臨嚴重的中國紅統勢力四面八方的滲透,政府更應加快腳步,儘速推動,否則像現在這樣拖拖拉拉,才是對社會的二度撕裂。

 

作者簡介

陳婉真,曾擔任《中國時報》記者、美國《美麗島週刊》創辦人、立法委員、國大代表、台灣產業文化觀光推展協會理事長、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等職務。

她生於彰化縣,從小立志當新聞工作者,台灣師範大學畢業便後順利考進中國時報,仗義執言和使命必達、務實求真的精神,讓她在新聞界以犀利觀點聞名。

她在戒嚴時期挑戰禁忌,即投入政治改革,因此成為黑牢裡的政治犯,但是無畏無懼的堅持理想,不論藍綠執政,從不向威權低頭。

現在是自由撰稿人,想記錄主流媒體忽略的真實台灣故事,挖掘更多因為政權更迭而被埋沒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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