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苗栗一所私立教養院上月底發生一名自閉症院生疑遭毆打致死案例,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監委今(6)日指出,此案凸顯因為自閉症情緒行為的照顧與支持資源的缺乏,質疑政府對劣質機構沒有強制退場機制,造成憾事一再發生,已申請自動調查。
這起憾事起因一名28歲李姓男子因患自閉症,家屬無力照顧送進苗栗私立德芳教養院,上月29日李男突昏迷送醫,醫院發現他四肢胸腹多處不明瘀傷,到院已死亡,通報調查;警方調閱教養院監視器,發現他遭多人強拉進入房間,房內無監視器,但錄到疑似毆打聲音,最後他癱坐在輪椅被推出。
苗栗縣府獲知上情後做出處置,院方員工涉虐致死部分,目前已予停職,後續交由司法調查;針對涉案德芳教養院部分,因未善盡保護及監督管理責任,且未第一時間通報,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裁罰最重30萬元,並勒令德芳教養院停業,並將其他院生安排轉置。
監委王幼玲、蘇麗瓊、葉大華、王美玉今發布聯名新聞稿指出,自閉症情緒行為的照顧與支持資源的缺乏,家屬不得已將自閉症者送入全日型機構,卻因缺乏具經驗的專業人員,沒有選擇機構的機會;而劣質機構沒有強制退場機制,造成憾事一再發生。
監委表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要求政府採取有效及適當之措施,讓身心障礙者在社區獲得支持服務、融入社區生活。但是現階段對於支持程度密度高的身心障礙者,因為欠缺社區資源系統,仍需要全日型機構提供服務,尚無法達到獲得支持、融入社區之要求。
然而在過度期間,主管機關如何維護身心障礙者在全日型機構中的人身自由與自主權免於受到侵害?目前對機構的定期考核及評鑑制度能否發生功能?評鑑劣質的機構是否有強制退場機制?監委認為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此外,對於有認知障礙及情緒行為困擾的身心障礙者,他們因為照顧不易常被機構拒絕,特別是當家庭照顧者老化,無力照顧時,主管機關是否提供充足的資源來支持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如何確保障礙者的基本人權?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議題,監委認為均應深入了解。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翻攝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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