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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9萬公噸年產量!北市工程「再生粒料」使用新制6/1上路

好房News/ 2021.06.05 23:41
好房網News記者蘇瑜玟/台北報導
 
為減少天然粒料開採,促進資源循環,依據「台北市焚化再生粒料推廣使用作業要點」,已要求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公共工程時,除特殊情事外,於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中,應優先使用焚化再生粒料達總重量30%以上。北市環保局今(29)日表示,為拓展焚化再生粒料去化管道,自6月1日起結合「道路挖掘管理制度」,凡申請道路挖掘工程許可者,皆須提報焚化再生粒料使用規劃,藉此提升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率。
 
環保局說明,焚化爐焚化垃圾後所產生的底渣在經過篩分、磁選、熟化等再處理,並經檢測合格後,就會成為焚化再生粒料。目前全國24座大型垃圾焚化廠每年約會產出86萬公噸的焚化再生粒料,其中北市三座焚化廠每年產出量約9萬公噸,其性質可用於道路挖掘回填使用。
 
為促進資源循環、減少天然開採,自今年6月1日起,申請北市挖路工程須規劃焚化再生粒料回填。圖/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工現場 圖/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環保局表示,焚化底渣早年均以掩埋方式處理,為使資源循環再利用,自2003年起不斷研究試驗將底渣處理過後的粒料再利用,作為工程可使用的摻配材料,並配合中央環保署公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持續精進再生粒料的品質維護及流向控管,自2005年起,北市的再生粒料雖已達成全數再利用,但仍未全數利用於轄內工程。
 
為進一步提升北市焚化再生粒料於轄內工程的使用量,環保局表示,已於去年11月函頒「台北市焚化再生粒料推廣使用作業要點」,規定北市各機關學校興辦公共工程,辦理工程規劃設計、工程施工等招標案,應將北市焚化再生粒料的使用事項納入工程採購契約文件。同時,為再擴大焚化再生粒料的去化,自今年6月1日起結合北市道路挖掘申請制度,正式將使用焚化再生粒料的規劃,做為申請道路挖掘工程許可文件之一,要求業者於工程回填時須運用北市焚化再生粒料,藉此提高轄內使用率,達成資源全循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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