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警加強呼籲 操作槍報備及繳銷期限進入倒數
【記者李堂安/屏東報導】屏東縣潮州警分局對於操作槍持有報備及自願繳銷期限將至,持續針對轄區民眾加強宣導,利用社區治安座談會、分局臉書及網頁宣導,讓民眾了解法令內容,分局長黃國源並要求各分駐所所長及員警前往轄區各重要機關場所宣導以提升成效,讓店家及民眾更加了解此次修法內容,與強化民眾合法使用槍枝的觀念,並呼籲民眾儘速於期限內辦理,以維護本身權益。
警政署表示,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之民眾,可於109年6月12日至同年12月11日間,僅需攜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之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並當場填寫相關表格,俟警察機關完成鑑驗及發照後,即可持續合法持有操作槍;如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報備程序,將依據新修正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20萬元,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潮州分局分局長黃國源再次呼籲,本次修法將操作槍全面納管,乃是以源頭斷根方式杜絕改造槍枝來源,警察機關將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枝,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