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光電破壞景觀 池上鄉民籲訂自治條例
客家電視台/
5 年前
【陳君明 台東】
有業者規畫在池上火車站後方設置光電廠,上週百位池上鄉親參加協調會,雖然業者同意暫緩施工,但居民擔心,附近會有更多土地架起光電板,有池上鄉民就提出,將全鄉納入文化景觀區或訂自治條例,規範限制開發行為,但鄉公所卻認為緩不濟急,將推動55甲的綠能專區,限制小型地面光電。
就怕光電板可能影響池上景觀,上週上百位鄉民到場關切,有鄉民就認為治本之道,是比照伯朗大道,175公頃的萬安老田文化景觀區,擴大到全鄉,限制可能「破壞」景觀的光電、貨櫃等設施,甚至進一步制訂鄉內景觀自治條例。
潭源流協進會創會理事長 賴永松:「是不是我們大家來想一個永久的辦法,不是遇到了再來處理,這樣就很麻煩。」
池上鄉文化藝術協會理事長 梁正賢:「我們文化景觀條例這個部分,施行細則方面,還有甚至說比較明確的罰則,能夠訂得清楚一點。」
然而池上鄉公所則認為,如果要比照老田文化景觀區,依據文資法,將全鄉登錄為文化景觀,需要半數鄉民同意,當初,老田文化景觀區的反彈聲已不小,要擴大到全鄉影響層面廣難度更高,但為了避免地面型光電,蠶食鯨吞池上景色,朝向只開發20甲線旁的55公頃綠能專區為主。」
池上鄉長 張堯城:「那既然設了一個專區,我們就不同意其它任何小塊的地面型的光電再設置。」
池上鄉公所也強調,將在綠能專區正式招商前舉辦全鄉說明會,並獲得全鄉同意才推動,而民間團體也指出,光電案其實是轉機,凸顯更多人關心池上景觀,目前池上就有個討論平台,針對光電案,正在蒐集資料討論,希望能仿效國外鄉村發展好的經驗,讓池上成為永續農村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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