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志明 苗栗】
苗栗縣政府今年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要求面積達3千平方公尺以上的大型基地開發,要設計結合藝術及綠美化的廊道空間,另外,針對150戶以上大規模建案,也須提供室內空間作為公益設施,目前苗北地區已經有兩個建案加入這項計畫成為新建築的示範。
除了既有的人行道還保留了約5公尺縱身的綠地,加上以藝術概念設計的座椅,讓新建大樓的周邊空間看起來更友善,也讓市容更加分,這是苗栗縣工商發展處,今年審核兩件的自辦市地重劃區新建案其中之一,由於兩個建案基地面積大於3千平方公尺,縣府透過容積移轉,鼓勵建商擴大人行道作為中庭花園延伸。
苗栗縣長 徐耀昌:「這個開車也好、行走間也好,都能夠感受到我們這些建築業,真的很用心地打造幸福苗栗。」
苗栗縣工商發展處長 黃智群:「那這個門面如果形塑出來,對業者的建案也是很好,那對於我們都市的市民來講其實又更好,它還是一個休憩的空間,親子趣味性的一個空間,那大家都用得到,那這樣其實就是一個,這個公私合作的模式啦。」
另外,苗栗縣政府也考量到苗北地區正朝向規模、高密度發展,隨著而來的大量人口,恐會對周邊環境造成負擔,縣府也針對縣內大樓戶數達150戶以上的新建案,容積移轉超出上限及容積獎勵總和達50%等案,要求提供室內空間作為公益設施。
苗栗縣工商發展處長 黃智群:「我們從107年透過都市設計審議的一個溝通過程,就取得了5處的社會福利設施的公益空間,這公益空間總共到目前累積已經200坪了,那交給我們社會處,他們會一部分、一部分看是做托育的中心,或是做親子館等等的,提供給我們的弱勢朋友、青年夥伴,他們需要的一個相關的機能空間。」
苗栗縣政府表示都市設計審議目的,是與民間大型建案建立交流平台,透過容積移轉,使縣府在都市化過程中,可取得更多公共設施的保留地,既美化門面也可提供市民休憩空間,希望透過這樣的制度與溝通,創造業者、住戶、縣府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