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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意外多長者占4成 消基會:業者應全賠

卡優新聞網/范詩敏 2020.08.15 08:37

  公車司機為了拚業績,常因沒等乘客站穩就開動,因而意外事件頻傳,尤其對於年長者更容易造成嚴重傷害。即使部分縣市政府提出評鑑制度,但是對於「乘客安全」的規定卻相當鬆散,甚至有粉飾太平之虞。消基會建議,業者應建置陳情管道,讓乘客得以適時申訴,若是乘客因未抓牢或坐穩發生意外,業者就得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今(2020)年7月15日統計,台北市4年半累積有926名乘客搭公車受傷。其中,高達4成傷者為65歲以上的高齡長者,而肇事主因為乘客在車輛行駛中移動和駕駛急踩煞車造成。而日前台中一名女大生搭乘304號公車,在刷卡下車時,突遭關起的車門夾住脖子無法動彈,直到10多秒後車門才打開,令人飽受驚嚇,顯見搭乘公車致傷事件的嚴重性。

  根據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和高雄市交通局公布的官方公車肇事與傷亡人數,有3,612人次的死亡和受傷事件。當中,高雄市司機肇事的原因,包括超速失控、酒後駕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未依規定讓車、行駛疏忽、違反號誌管制、違反標誌標線、逆向行駛等;而台北市的駕駛有車速過快的問題;台中地區的司機經常猛踩煞車和未注意上下車安全;台南地區的駕駛與乘客間的溝通親切度有待加強。

  雖然像是台北市交通局每年均會針對公車運輸公司進行評鑑,但是和安全、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指標卻相當低,而評鑑的結果更和民眾感受落差大。消基會認為,評鑑根本未直指公車安全的問題核心,有粉飾太平之虞。應重新檢視公車服務品質的評鑑項目,加大對於駕駛的管理力度和罰則,落實「安全為上」的行車文化和應有的交通秩序。

  消基會呼籲,政府要督促業者強制落實執行行車限速制度,加強稽核與處罰,並督促業者設立申訴陳情APP,讓乘客隨時拍照、上傳有時間、地點、車號的行車狀況;業者應訂定乘客乘載規約,若乘客未抓牢或坐穩即行駛車輛造成傷亡,公車業者就得負完全的賠償責任。駕駛員應確定乘客已上、下車完畢才能關閉車門,等候乘客確實坐好才能起駛;並提醒消費者搭乘公車玩手機,仍要注意車行狀況,千萬勿急忙趕下車,以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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