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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說明,此次抽驗包含麵類製品34件、盛裝熱食用塑膠袋或塑膠淋膜紙製食品容器具16件、調味品10件及自製醃製蔬菜5件,共計65件,依檢體類別檢驗防腐劑、甲醛、殺菌劑、食品容器具衛生標準、甜味劑及漂白劑等項,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另針對店家餐飲作業場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從業人員衛生、食品業者登錄及環境衛生等項進行稽查,共計12家(連鎖及非連鎖各6家),檢查結果7家初查即符合規定,5家分別查有員工未體檢、食材(器)未覆蓋或離地放置等缺失,經限期改善後皆已複查合格。(詳如附件2)
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於防疫期間應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相關防疫指引及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以消毒液擦拭桌面加強場所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於接觸食材時應配戴口罩作好健康管理、室內桌與桌之距離應至少1.5公尺或採用隔板區隔,以維持適當社交距離;衛生局提醒民眾可以餐盒外帶或外送方式取代店內用餐,若要聚餐也請於取菜或用餐時避免交談,以公筷母匙夾取,並於用餐前後勤洗手來維護手部衛生,期望市民朋友共同遵守相關防疫措施,全力守護國內防疫安全,攜手打造食安心、維護你我之優良用餐環境。
高雄市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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