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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出門取餐惹爭議 專家:「他」也有責任

好房News/ 2020.04.17 02:13
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居家檢疫的莊姓男子,因檢疫期間兩度離開住所,到社區大廳領取外送餐點惹爭議,因警衛拒讓外送員進社區,這名男子只好走下樓取餐,案件曝光後引來網友兩派說法,有人痛批管委會沒有應變措施,也有人認為,不管如何這名男子都該是先尋求協助,真的不該下樓,針對此事件,到底誰該負責任?對於居家檢疫者而言,送餐、取餐又該如何做,才不會發生防疫破口?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社區大廳屬於共用部分,確實已經超出了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家」的範圍。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維護社區的公共秩序與公共安全,已經有越來越多管理委員會對於進入社區者要求戴口罩、測體溫、手部接受消毒,對於餐食、郵件包裹等宅配要求於社區外交貨,這類規定本身無可厚非。
 
桃園蘆竹男居家檢疫趴趴走被罰事件惹爭議。示意圖/Pixabay
桃園蘆竹男居家檢疫趴趴走被罰事件惹爭議。示意圖/Pixabay
 
一般而言,物業管理公司、保全公司接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委任,負責管理維護業務或保全業務,其所簽定的合約中,管理維護之標的物範圍都會載明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在管理範圍。因此,即使社區有24小時物管、保全人員,他們不為住戶提供居家外送餐點接受服務,也符合契約精神,並不能強制。
 
但是,普遍而言,物管、保全公司為了公司信譽、客戶關係維持與服務品質考量,會積極為住戶提供協助。因此住戶與管理委員會應該要共體時艱,特殊時期,對於這類住戶的特別服務需求,管理委員會應該予以協助
 
對於居家檢疫男下樓取餐事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陳時中也做出回應,該案件確實有爭議需要討論,會再與桃園地方做討論。提醒居家檢疫隔離民眾如果有這方面困難,可以打電話給社區關懷服務中心請求協助。陳時中呼籲,有安全距離隔開、適當防護之下,一般民眾在面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不是一點幫忙都不行。「社會的關懷是需要,如果在家中隔離卻得不到一點幫助都沒有,誰要檢疫。」
 
另外,之前也有衛生局人員要求隔離期的民眾下樓簽署文件,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這與桃園案例是同樣的問題,指揮中心會再去了解,理論上居家隔離檢疫者必須要在家門口前簽收,不可以下樓。提醒民眾,居家檢疫「趴趴走」可裁罰10萬至100萬元,即便是到社區大廳取餐也算違規,但仍會視個案狀況,包括外出時有無戴口罩、接觸多少人、是否是故意等,才能決定裁罰金額的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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