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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被當凱子!住宅露台買來可能不歸你

好房News/ 2019.09.15 21:40

好房網News編輯黃暐迪/綜合報導

住家前面凸出來的這塊空間到底被歸類成什麼,常常讓人傻傻分不清楚,就有Youtuber《建築先生· Jackson敲敲門》拍影片分享露台、陽台和雨遮怎麼分辨,需不需要記坪數,有沒有要計價等等問題,透過簡單就能熟記的小技巧,讓你也能輕鬆成為看屋達人。

陽台示意圖。圖/pixabay

陽台示意圖。圖/pixabay

一、陽台

建築先生點出陽台通常不是出現在客廳的外面,就是在主臥室的外面,甚至有些比較大空間的房子,更出現每個房間都有陽台,而陽台的定義就是從家裡的室內空間走到外面有個平台,這個平台是屬於戶外空間(附屬建物)必須計價,特性是有個「頂蓋」,簡單來說就是不會曬到太陽,不會淋到雨的戶外空間。

二、露台

建築先生表示露台比較少見,所以大家常常把它跟陽台混為一談,不過他點出露台屬於不計價約定專用,所以並不會出現在權狀裡,不過跟陽台的差別就是會曬到太陽,沒有遮蔽物。事後建築先生更在留言內補充,露台雖然依法不能計入坪數,當然就不能計價,但因為露台空間是整個社區的住戶(區權人)共同約定同意讓你使用,加上建商也花了許多成本在露台的建造上,基於羊毛出在羊身上和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上,市場上就出現了露台是房價1/3的價格的市場機制。

另外,屬於「約定專用」的露台如果要在露台建設採光罩,必須經過管委會同意才能變更露臺外觀,而且不能超過露台面積的1/3。而「約定共用」的露台,是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

三、雨遮

是在窗戶跟冷氣孔上方,不能超過50公分的小平台,主要功用是防止雨水打到玻璃造成髒污。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建照登記在2018年前的雨遮要算入權狀,2018年之後則改為不能計價且不算入權狀內。

取自Youtube《建築先生· Jackson敲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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