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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住進去就要我拆 屋主:超傻眼! 

好房News/ 2019.09.09 23:15

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若說台灣到處都有違建一點也不誇張,根據營建署公布資料顯示,在違建的拆除案中,以六都的違建拆除件數較多,其拆除比率也相對較高,不僅僅是外觀所看到的,連建物內部所存在的違建更是不勝枚舉。因此,購屋置產前應睜大眼睛,小心步入陷阱,免得花上大筆鈔票,卻換取違建當作一輩子安身立命的住家,還要冒著可能遭檢舉被迫拆除的風險。

 

有網友在社群發文求救,今年買了一間位於台北市鬧區巷弄的公寓,這間房子屋齡雖然已有二十年,但經過重新裝潢過後,不管是外觀還是屋內狀況,保養都還不錯,且在鬧區巷弄,生活機能相當方便,鬧中取靜。最重要的是,當初看屋時,屋主宣稱「該屋前院廣闊,可停兩部車,後院又可種花,也可曬衣」,這樣的條件聽了,實在沒得挑剔。

 

露台加蓋遮雨棚或牆壁,恐涉及露台違建。好房資料中心露台違建案例。(圖/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但沒想到在買家在交屋後一個多月,突然接獲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發函,要求其限期拆除前院及後院的建築,因為前院有一部分佔用到公共巷道,連後院也佔用到防火巷,均屬違建。而早在去年年底,原屋主早就收到政府發函,要求限期內拆除,沒想到屋主隱瞞未告知,讓買家反成了冤大頭。

常見的違建類型有哪些?違建又要如何分辨呢?


台灣常見的違建類型:

一、「頂樓加蓋」:

屋頂平台之屋頂突出物,如樓梯間公共設施使用部份,凡在頂樓建築面積1 / 8之法定範圍內均屬合法建物,只要超過此範圍即屬違建。

二、「陽台外推」:

陽台為直上方有遮蓋物的平臺,若拆除陽台空間的外牆使室外空間變成室內空間使用,可能為陽台外推。

三、「露台外推」:

露台為直上方無任何頂遮蓋物之平臺,若加蓋遮雨棚或牆壁,可能為露台外推。

四、「騎樓外推」:

騎樓為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至道路境界線間之空間,在上方有樓層覆蓋者稱為騎樓,在騎樓搭建鐵捲門也包括水泥磚牆加蓋,即屬違建。

五、「夾層屋」(樓中樓):

在天花板與地板之間搭建樓地板,若未申請,在取得執照後又二次施工加蓋樓中樓,即違建。

 

違章建築經通報,最終只能接受被拆除的宿命。好房資料中心板橋違建遭拆。(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以上述個案來說,前後院分別佔用到公共巷道及防火巷,當然是屬違建無疑。工務局是可以要求拆除!但買到違建可否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或請求賠償?簡單的說,要看簽訂買賣契約時,買家是否已知有違建存在,若知情,則不得以日後遭到拆除為由請求屋主賠償;但若不知情,則可請求屋主予以賠償。但是買受人究竟「知」或「不知」,很難界定,這也是買賣雙方最容易出現爭議的地方。

 

3招教你識破違建屋

 

一、透過房仲調取建物謄本、所有權狀,相互勾稽比對地號、建號與門牌住址,若發現物件不在謄本、權狀 內,即有可能是違建。

二、拍攝建物照片,請政府建管單位確認有無違建。

三、向當地管理員、住戶打聽,了解有無產權糾紛。

 

至於有人認為民國八十四年以前所蓋的違建便已經就地合法,不會有被拆除的說法當然是不對的。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而知,違建分為「新違建」、「既存違建」及「舊違建」三種。原則上違建就是違法,只是補償條件與被迫拆除時間有所不同,所以還是提醒民眾,買屋是人生大事,不要心存僥倖,在買賣當下應睜大雙眼看好契約,確定建築的合法性。否則不小心買到違建屋,剛成交不久又被迫拆除,真的就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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