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隆 台中豐原】
客家基本法第6條規定,全國客家事務及區域發展,應廣納各界意見,並每4年擬訂「國家客家發展計畫」,為此客委會從8月7日起,在全國辦理8場座談會,第1場選在台中市舉行,有來自台中、彰化等客家社團成員,及薪傳師與會,希望藉此廣泛蒐集各界的意見,同時為9月舉行的全國客家會議,預做準備。
客家基本法從107年1月公布至今已1年多,為了解鄉親,對於客家基本法施行後的看法,並且研擬未來4年攸關客家發展的,〞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客委會在台中舉辦首場分區座談會。
台中市客家文化協會理事長 邱文偉:「客家基本法到現在已執行1年多了,在地方村落可以看到有一些改變,因為好比說去公所,現在聽到客家話的比率也較高,不過有這樣的法律保障,應該還要再大力的執行。」
台中市客語教師理事長 謝雲明:「有這樣的基本法很好,但是還有很多地方美中不足,還有要加強的地方很多,利用這樣的會議,來做初步 一步一步來加強,這是客家委員會做得很好的地方。」
108年全國客家會議,預定9月23日在台北市舉行,這次會議將擬定4年一次的「國家客家發展計畫」,由於是首次訂定計畫內容,客委會需要廣納各界的意見。
客家委員會副主委 楊長鎮:「國家客家發展計畫意思是說,這個客家的政策,不是全由客委會自己做,不是客家專責單位在做,整個政府所有的部門,我們服務的對象都有客家鄉親,所以怎樣集結,所以政府各部門的力量,各級政府的力量共同來服務客家,這是今年的一個特色。」
這場名為「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分區座談會,從8月7日到16日會在北中南東辦理8場會議,客委會希望客家鄉親跟各界,能提出具體的意見,以建立跨族群的公共領域,確保客家族群能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