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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專挪用客戶款項7年 兆豐銀遭重罰600萬元

卡優新聞網/張家嘯 2019.03.27 07:26

  不肖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案例再添一樁。金管會今(26)日重罰兆豐銀行600萬元,主因是台中豐原分行,一名理專挪用14名客戶的款項,金額高達6,340萬元,由於涉案時間長達7年,金管會給予重罰。

  據瞭解,該名理專是利用客戶對其信任,伺機取得客戶蓋好的印鑑,以及空白的取款單,以臨時無摺提款或透過行外傳真方式,私自挪用客戶存款。由於客戶發現帳戶金額有異,主動向兆豐銀檢舉,才讓整起案件曝光。目前兆豐銀行已先墊款還錢給客戶,之後會向該理專求償,而兆豐銀行也已解雇該名理專,並且移送檢調。

  事實上,兆豐銀行去(2018)年10月已由台中地檢署偵結,並將此理專起訴,兆豐銀行除對行員立即予以停職處分外,也已就缺失情節之輕重核予相關人員申誡、記過等處分,以茲警惕。

  金管會認定,此案時間長達7年之久,顯示兆豐銀行未落實內控制度,內部查核居然都未發現,且在無摺存款業務上也沒有落實查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照銀行法開罰600萬元。

  為避免類似情事再發生,兆豐銀祭出改善四大措施,包括第一、新增臨櫃進、扣帳交易發送即時訊息通知存戶,並加強對特定客群辦理存款業務抽樣函證作業;第二、強化財富管理業務人員赴外收件作業,加強控管理專經手交易及其有關聯帳戶資金流向。

  第三、已實施配套的財富管理業務「帳戶管理員制度」,因應落實理專輪調;第四、針對申辦「無摺提款」、「免寄對帳單」的特殊存款帳戶,調高抽檢戶數,加強申請事項確認與相關交易的控管。兆豐銀行強調,各項防弊措施及強化管控機制,均已進行改善,未來加強各項查核工作,強化行員教育訓練,以杜絕類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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