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曾亭皓/綜合報導
為推動都市更新的效率以及轉型,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今舉辦「都市更新論壇Ⅱ-107年度臺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暨更新計畫」,針對公劃更新計畫進行檢討。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為加速都市更新的推動,政府擬定一套新的「臺北市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獎勵容積評定標準」,並祭出五大獎勵,估計推動後,符合條件的更新案,最少可獲得20%以上容積獎勵,以及容積移轉優先權等。
為加速都市更新計畫的進行,市府訂定新的配套措施推動,以明確規範的容積獎勵鼓勵民眾支持。北市都更處總工程司簡瑟方強調,政府針對早期規劃的公劃更新地區,已進行全面性的重新策劃,因早期部分規劃區域範圍已變成荒地、草坪等,因此在重新劃定後,部份原有區塊已經剔除,不過,仍有部分新劃的更新地區,含蓋原劃定區域,導致更新區域範圍明顯增廣。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針對公劃更新計畫進行檢討。(圖/北市都更處提供)
針對新訂定的「臺北市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獎勵容積評定標準」,簡瑟方解釋,目前容積獎勵核算標準,仍是依原都市更新訂定的規定執行,而主要針對公劃地區,提出更加透明化與制度化的審查標準,例如,原訂需經過都更審查會議進行審查評估的流程,改為明確訂定10%的獎勵,讓建商可依基地條件自行計算。
另外,第二項配套措施「恢復時程獎勵10%;提供都市機能獎勵10%」簡瑟方說明,舉凡在新制公告後一年內通過,就可以獲得10%的時程獎勵,而都市機能獎勵,主要則是鼓勵配合捷運開發、開放綠地空間等的更新案,舉例,若將原6米的道路,退縮基地將道路寬幅增至至8米,其2米的退縮空間,即可申請10%的「都市機能獎勵」
恢復時程獎勵10%。(圖/北市都更處提供)
關於第三項「公益設施需求」獎勵的部份,簡瑟方指出,政府目前已完成針對「公劃更新地」的公益設施需求調查了,日後公告後,建商可依各地需求,檢視更新案可配合的執行性,再依其獎勵依據進行申請。
最後,新的配套計劃中,還包括「提供更新地區申請接受容積移轉的優先權」意即都更所在行政區為優先,其次才為臺北市其他行政區;「劃定更新地區,不指定更新單元」代表,在更新劃地範圍內,建商可自行提出更新範圍,政府將不介入限制,給予更大的彈性整合空間。
鼓勵更新地區申請接受容積移轉優先順序。(圖/北市都更處提供)
對於此次都更計劃的五大創新,林欽榮表示,盼能透過明確的容積獎勵,由公辦都更,帶動公劃更新地區,誘導民間更新推動,帶動都市更新再轉型的新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