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新北市衛生局與電視台協力為消費者權益把關

大成報/高金次 2018.07.17 19:17
【大成報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
由於,食品、化粧品常誆稱具有療效吸引消費者猛掏腰包。一名癌症患者甚至因此放棄正統醫療,肇使病情迅速惡化而後悔不已。新北市衛生局鑒於違規廣告及消費爭議案件遽增,率先推動廣告平臺業者於廣告時加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醒語,得到東森、富邦MOMO、VIVA、天良台,以及安美諾、廣生堂廣告商熱烈響應,於17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彰顯共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

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指出,近3年違規廣告平臺以電視媒體高居首位,佔5成以上。分析違規廣告的內容,近5成的食品廣告,宣稱產品具瘦身美容、壯陽等誇張、易生誤解或涉及醫療效能的違規內容,另近3成的化粧品廣告,則宣稱產品可除皺、生髮等虛偽誇大功效,甚至還有一般商品偽裝成醫療產品,欺騙消費者相信產品具有醫療效能,不僅讓消費者誤解衍生消費爭議事件,更嚴重誤導疾病患者,發生延誤就醫的危險,業者也因觸犯法規,面臨聲譽損傷等問題。

林奇宏表示,由於電視廣告對消費者正確認知商品功能的影響甚廣,在與多位專家學者討論並透過「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協助,得到各主要電視購物頻道及廣告商共襄盛舉,於電視廣告中標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醒語,提醒消費者正確認知商品功能,一同維護消費者健康及廣告安全。未來期盼更多傳播媒體與廣告商能自主標註醒語,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市府消保官也舉消費爭議實例表示,曾有民眾申訴看電視廣告買了影射壯陽功能的龜鹿產品,沒效果請求退貨被拒;也有民眾陳情因肢體障礙誤信電視購物頻道花了2萬多買了標榜有復健功能的遠紅外線機器,但用了2年多沒有效果,如今申訴無門。

甚至一名鼻咽癌第3期的患者,輕信廣告中見證人的現身說法,竟放棄正統醫療而改吃保健食品,以致貽誤病情,彌留時還後悔相信不實廣告,無法多陪家人幾年。消保官表示,如果能在廣告的同時標註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的醒語,可以有效避免消費爭議或家庭悲劇的發生,深具實益。

除了在廣告平臺加註警語,衛生局為提升業者法規知能,7月至9月間將舉辦13場法規講習。另因食品、化粧品法規已修法,針對違規廣告加重裁罰,衛生局也製作「食品及化粧品廣告自主檢核表」協助廣告商於刊播前自我檢核廣告內容是否符合法規,以促使廣告商自律及守法,歡迎業者上衛生局網站https://www.health.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203420下載檢核表使用。

圖片說明:新北市衛生局與電視台協力為消費者權益把關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記者高金次/攝)

熱門關鍵字:

地方新聞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