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許姓男子,去年7月下班回家看見妻子在臥室裸睡,一問之下,老婆竟說出剛和劉姓同事「滾床單」,所以沒穿衣服就睡著了。許男氣炸,一狀告上法院。
許男看見妻子裸睡,察覺有異,竟得知自己綠光罩頂。示意圖/網路圖片
檢方指出,許男去年7月4日下班回家,發現妻子在房裡裸睡,察覺有異,詢問之後妻子竟說剛和同事劉男剛做完「床上運動」,所以沒穿衣服就睡著,許妻還說,這並非第一次,兩人一個月內已上床5、6次。
許男聽聞氣炸,隔天找劉男興師問罪,劉男坦承犯錯,許男遂怒告他涉嫌放害家庭,並與妻子離婚。
檢方開庭時,劉男表示曾向許男認錯,卻否認有和許妻發生關係,聲稱只是到對方家裡玩,否認兩人有親密接觸,並說許妻可能是想離婚才刻意編造故事。
不過,檢察官認為許妻想離婚不需要編造這種理由,且許妻指證劉男的胸腹間有顆痣,檢察官以此認定兩人有染,但因許妻無法清楚交代兩人發生性關係的明確日期,因此檢察官只依許男看見妻子裸睡那一次起訴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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