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賴清德 臉書。
反年改團體抗議爆衝突,造成多名員警與記者受傷,行政院長賴清德對此提出,研議攻擊員警將犯「襲警罪」。並指出,可以將襲警罪與妨礙公務作出區隔,襲警等於攻擊公權力。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提出質疑,為求公平,這樣會不會出現「襲擊行政院長罪」、「襲擊政務委員罪」…等不計其數罪名。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26)表示,陳抗是合法權利,但八百壯士的脫序行為超越法律範圍,對於這類暴力行為,政府不會寬貸。他也提及,政務委員羅秉成說,或許可以研究攻擊警察與妨害公務作一區隔,因為攻擊警察等於攻擊公權力,與妨害公務在程度上會有一些不同。
在行政院院會後,行政院發言人也轉述賴清德所說,將請警政署、法務部對違法施暴者務必強力執法,依法嚴加究辦,並研議針對攻擊員警的「襲警罪」。
李茂生對此提出質疑,指出「妨礙公務罪」正代表攻擊公權力,若想與「襲警」作出特別規定,必然會討論到加重此類行為的處罰合理性。
李茂生說,所以以後,為求公平,或許會出現襲擊行政院長及政務委員罪、襲擊立法委員罪、襲擊部長罪、襲擊校長罪(參公務員規定)、襲擊拆除大隊隊員罪、襲擊動物保護員罪等等。 從此,大學的刑法教學,離「教完、教滿」的目標會愈來愈遠,滿臉疑惑的刑法教授與學生會愈來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