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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涉建國百年補助侵害藝術家權益 鄭麗君:移送法辦

民生@報/文/陳小凌 2018.02.23 17:43

【文/陳小凌】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於民國100年涉嫌利用向文化部前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申請100萬元補助辦理「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之「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名義,使藝術家簽署與該補助活動無關之文書,涉嫌侵害藝術家權益。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於106年6月接獲藝術家反映,全球華人藝術網於民國100年間涉嫌利用向前文建會申請慶祝建國百年之藝術家傳記建置活動名義,致使藝術家簽署著作權相關文件,嚴重侵害其權益。鄭麗君部長在106年7月獲知相關內容後,旋即指示組成專案小組啟動行政調查,聯繫藝術家瞭解詳情,並聘請律師提供藝術家相關法律協助。

 

文化部為進行行政調查,於106年8月曾二度去函全球華人藝術網,要求其提供該授權同意書,惟該公司回函拒絕提供該文件。對此,文化部認為機關名義有遭不當利用之虞,已在106年10月2日將全案函送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以保障藝術家及政府機關權益。

 

今年農曆年假前夕,文化部又接獲其他藝術家反映,全球華人藝術網另外以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名義,於104和105年向本部申請30萬元和15萬元補助出版「臺灣新銳藝術家特輯」。惟該基金會對外散布之特輯封面及書背皆載有文化部LOGO,與送本部核銷版本不一,疑似刻意使人混淆出版單位為文化部,並疑藉此機會向年輕藝術家取得簽署著作權相關文件。

 

鄭麗君部長即於2月21日邀集藝術家、公協會及藝術院校代表會商。據與會者反映,全球華人藝術網近年涉嫌利用各類展覽、藝文雜誌專訪以及出版專輯等活動時機,與多位藝術家及學生簽下著作權相關文件。對此,文化部表示,臺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屬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出版品,由該基金會向本部申請小額補助,並非由文化部採購或委辦。文化部之補助旨在支持民間舉辦各項藝文活動,絕不容許有任何利用取得政府補助之名義掩飾不當行為。

 

鄭麗君部長在會中表示,針對藝術家指述全球華人藝術網在民國100年涉嫌侵害藝術家權益案,將「嚴正追查,本部已於去年十月移送法辦,針對新事證也將二度移送法辦,絕對會陪伴藝術家處理到底,辦到底」,並指示同時以行政及司法雙軌併行方式進行調查,並結合跨部會力量,採取五項行動:包含擴大組成專案處理小組;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二度移送司法調查;協助受害藝術家採取法律行動;健全藝文經紀制度,積極防治藝術經紀犯罪,保障藝術家權益。

 

文化部五項行動如下:第一,擴大組成專案處理小組:邀請律師、民間公協會中介組織參與,並聯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法務部、公平交易委員會等跨部會力量,研訂各項法律行動及具體行政措施。

 

第二,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結合公協會成立窗口,彙整藝術家、畫廊等受害人通報訊息,提供法律諮詢,並蒐集新事證。同時,也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視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畫協)、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藝術院校等合作協力彙整名單及建立通報機制。另外也將為藝術家舉辦法律說明會,提供法律諮詢建議。

 

第三,二度移送司法調查,並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前已於106年10月第一次移送調查局調查偵辦,目前正把蒐集到的第二波新事證資料,二度移送司法單位,並就會上蒐集與會者所指情節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以查明全球華人藝術網與藝術家簽立的著作權相關權利文件有無涉及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公平之行為。關於藝術家指稱全球華人藝術網涉及利用機關名義部分,文化部也將研議追回補助款。

 

第四,協助受害藝術家採取法律行動:將主動協助藝術家法律諮詢,包含協助擬訂存證信函以主張權利,先聲明撤銷或終止授權,期能減少個人權益損害。此外,文化部也將委託律師,結合公協會協助受害人採取法律集體行動。

 

第五,健全藝文經紀制度:針對藝術家智慧財產權相關爭議,文化部將成立常態性法律諮詢服務平台。未來將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加強著作權法律知識推廣,提供經紀契約範本,並將與法務部進行跨部會合作,研議成立藝術經紀犯罪的防治機制,以健全藝術市場及環境發展。

 

「文化部藝術授權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已於22日啟動,分由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共同受理後,一併轉接法律服務,雙邊資訊最後亦將由文化部一併匯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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