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思云/整理報導
台中市政府日前公佈106年違章建築拆除案件統計報表,其中,全台中違建數共計78547棟,但是106年12月全月拆除數卻只有179棟,遭到本報質疑,以這樣的速度在違建數完全不增加的情況下,要花40年才能拆完。對此,都發局也特別發出回應並詳細說明。
台中違建數共計78547棟,圖為台中房市情境。(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中違建拆除案件(台中市都發局)
針對台中市違建拆除效率一案,都發局回應如下:
本市違章建築之處理,係依建築法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公共安全,遏止新增為目標,希望兼顧民情與公共安全下,以務實及資訊公開態度,積極辦理都市違章建築之管理,106年度總拆除數2724件為6都第3,相關執行績效及措施,說明如下:
一、違建執行預算與績效:
本市積極投入違建預算105年經費1,000萬,106年900萬,107年已編列1,000將持續爭取議會支持;105年度臺中市違章建築執行績效,經內政部評比列為甲等,全國排名第3 ,較104年度乙等進步,市府團隊將持續努力。
二、違建法規建置措施:
1. 訂定「臺中市違建執行原則」及「臺中市施工中新違章建築即報即拆作業規定」明確違建處理規定,改變過去輕重不分情形,讓有限行政資源更有效運用。
2. 擬定臺中市違建拆除排拆原則,作為執行違建拆除優先順序之依據,並於網站公布周知,降低人為因素干預,以透明公開方式辦理。
三、違建執行相關措施 :
1.對於所查獲施工中之違章建建築,列為即報即拆,優先排程拆除,以遏止新增。
2.經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稽查,認有影響公共安全之違章建建築,配合列為專案執行拆除,以維護公共安全。
3.研定年度違章建築相關專案計畫,執行分期分區違建拆除,以維護市容景觀及環境安全(如,騎樓安學專案、大型違建廣告物專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