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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食物會產生毒素?食藥署澄清可安心用

卡優新聞網/黃靜萍 2017.12.14 07:26

  微波爐加熱、烹煮食物快速方便,但不少民眾對微波食品存有疑慮,認為微波是利用輻射加熱、會生成放射性物質。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3)日在闢謠專區澄清,正確使用微波爐,食物並不會產生毒素或殘留有害的放射性物質,民眾可放心使用。

  現代人工作忙碌,微波食品加熱幾分鐘就能解決三餐,不管在家裡或是便利商店,微波爐是很常見的烹調工具。但食物微波會不會有毒素溶出?會不會殘留放射性物質?不少人心中仍有許多問號。

  食藥署說明,微波是利用食物中含有許多極性分子,例如:水,當微波接觸到食物時,食物中的水會因為電場方向不斷改變而以每秒約25億次的高頻率震動,使得分子和分子間不斷來回碰撞而彼此摩擦,因此產生熱能,使食物內外同時受到加熱,因而縮短烹調時間。

  微波是電磁波的一種,頻率約為2.45GHz,屬於非游離輻射能,由於微波的能量非常低,釋放的能量僅足夠使極性分子產生旋轉、震動,無法改變其組成,所以微波只會使部分的水分因為熱能而蒸散,並不會改變食物的本質,也就不會有毒素產生,或有放射性物質殘留的問題。

  不過,食藥署指出,民眾使用微波爐常見食品過度密封,導致壓力不均而產生爆炸或噴濺,可在加熱時留小氣孔避免此危害;帶殼雞蛋水蒸氣聚集在蛋殼內,易受熱膨脹爆裂,也不宜以微波爐加熱。

  另外,微波時容器材質選擇很重要,金屬容器會反射微波,易造成電弧效應產生火花,可能會損壞爐內的微波產生器;塑膠和紙容器中蠟膜的耐熱溫度有限,應避免不耐熱的材質溶出化學物質,影響健康。

  食藥署提醒,使用微波爐加熱食品時,要注意食品與容器中不可以有金屬的存在,像是錫箔紙也不行,且若使用塑膠容器或保鮮膜時,應注意其耐熱溫度須超過130℃,避免塑膠中有害物質溶出。在使用微波爐時,應保持50公分以上的安全距離,即可使電磁波殘餘量趨近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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