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廖庭毅/整理報導
國內企業徵才常在薪資欄位上標註「面議」,讓求職者無法掌握實際待遇,現有立委提案,月薪低於4萬元的工作禁止面議,必須明確揭示薪資級距,該提案目前已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
有立委提案,公司在招聘員工時,月薪低於4萬元的工作禁止面議。(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求職者在投遞履歷時,常看到待遇欄位上填寫著「面議」或是「依公司規定」,除了對於不了解市場行情的新鮮人不利,也讓許多求職者感到困擾,現有立委提案修法,未來雇主招募員工時,除月薪4萬以上工作外,須載明薪資級距,不得以薪資面議來廣告徵才,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表示,薪資透明化將使年輕人有更多談判籌碼,他指出,許多社會新鮮人在面試當天,儘管雇主開出的待遇不符預期,仍受限於社交技巧或顧慮面子,不敢向資方反應,或被資方說服先過試用期再說。
民眾對提案大多持正面態度,表示「支持,資訊對等,也可以省下勞資雙方不少時間」、「薪資級距不能訂太寬,不然還是很籠統」。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則表示,揭露職缺起薪可以提高媒合率,並有機會增加求職者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