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的「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審議遲遲未過,引起立委關心。NCC主委詹婷怡6日至交通委員會接受質詢時,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疑,在有線電視廣播法未改前,NCC便函文「建議」縣市費率委員會將「分組付費」納入費率參考,並無法確實保障民眾選擇頻道的權利。
NCC於去年6月提出「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行政計畫,但直至目前都尚未實施。詹婷怡9月底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本屆委員重視消費者選擇權和提升內容品質,將對之前版本內容繼續討論。而在完成審議前,無法強制執行。
不過,詹婷怡10月6日赴交委會報告107年預算書及接受質詢時,鍾佳濱提出NCC於10月19日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函文,內容為建請辦理費用審議時,依有線電視廣播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要求系統經營者提出5項文件,一併納入費率審議之參考。鍾佳濱表示,這5項文件分別為數位化進展、傳播本國文化之實施方案、地方頻道之執行情形及未來規劃、數位加值服務推廣計畫、分組付費機制,除前3項並非第10款,而分別為第5、8、7款外,「分組付費機制」一項更是無法依據。
詹婷怡解釋,這是建議,並沒有強制性,原意為如系統業者有相關方案可主動提出。若造成疑慮,將會檢討改進。
鍾佳濱認為,其實大家目標都是將頻道選擇權歸於消費者、不讓系統業者宰制,而分組付費確實為可能方案之一。只是NCC現在在有線電視廣播法未檢討、整體機制仍獨厚系統業者的情況下,仍然讓系統業者決定分組付費機制,只是本末倒置:消費者還是無法看到想看的節目,系統業者為節省授權金照樣會控制基本頻道,讓好的節目無法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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