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案 股民與市府正面交鋒
市政要求配合捐地捐錢 允諾容積率560%
據監院糾正案文中指出,依據京華城在2001年完工並取得的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約為111919平方公尺,這個面積就是以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560%作為計算基礎得來的,顯見整塊計劃區域容積率絕非目前市府的392%,北市府所述392%係指捐地前,捐地後容積率為560%,京華城土地從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的過程,若依照北市府所述地主捐地30%,依照560%X剩餘土地面積70%,得出392%的數字,若係當時要求捐地40%,則計算方式為60% X560%,得出336%。
據京華城發言阮信囊表示,民國79年台北市政府在於法無據情況下,要求威京公司捐獻30%土地,爾後陳水扁市長任內捐2.2億元,才換得商三560%的合法容積率,具有對價關係。中華工程係為京華城大股東,積極爭取雙子星案並取得投資申請第二順位,欵揭發太極雙星弊案,台北市政府前市長郝龍斌竟因此遷怒京華城,違法曲解京華城公司購物中心基地容積率為392%及並操作媒體以財團綑綁。
地主鄭麗分表示,「政府行文允諾之事,可因私怨而政策大轉彎,無視京華城上百萬投資股東損失,漠視社會公益的行徑,造成現在的政黨輪替,又將這燙手山芋丟給了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市長該如何智慧的處理與選擇,包庇市府團隊的錯,還公於民呢?」台北市議員黃珊珊針對此案現場提出欵異,「捐地換容積,應該有名文規定,以法律角度來解決,怎會到都發局會對容積率有不同解釋,這樣對之後地主權利保障上會有問題,請法務局出面協助處理。」,京華城代表林青主任進一步表示,「那有要求捐地30%之後又把容積率對半打折?這就是居住正義嗎?對原來的地主並不公平!」
落實居住正義 鼓勵建商積極參與市容建設改造
台北已從國際之都退去,在世界能見度上越來越低,京華城小股民們表示,在經濟的大環境不佳上,京華城案延宕多年,台北市政府應正視問題,不容忽視合約精神,失去的將是民心,企業的支持,在這種政治多變的環境下,應多鼓勵建商積極參與市容建設改造,容積率問題多寡對居民並沒有實質影響,市府應與企業共同協商創造真正的居住正義,創造政治、企業、人民三贏的局面,建設改造市容,提倡回饋,落實真正的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