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昨天接獲農委會指示,前往鋅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查核實際生產情況,經查所生產氧化鋅產品,工業用占95%,飼料用占5%,所購入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粗氧化鋅,作工業用氧化鋅(橡膠用)原料,另飼料用氧化鋅原料則購自其他原料商。
嘉義縣農業處現場查核結果,飼料及工業原料與成品,均分別儲放,相關產品包裝皆標示清楚,明顯區隔不同用途。農業處已當場請鋅安公司儘速提供相關進出貨證明及發票等資料,以進行後續比對。
另為求慎重起見,嘉義縣農業處今天再度派員前往鋅安公司採樣,並送農委會指定檢驗單位檢驗戴奧辛與重金屬等成分,檢驗報告預估兩週後出爐。
農業處表示,農委會已公告事業廢棄物、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或清除處理機構資源化產品,不得使用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如違法使用,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