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福利部指出,105年通報家暴案件總人數為16,951人,其中男性占43%、女性占56%,但這只是有紀錄的報案數,有更多隱忍的案件不得而知。在政府積極推動家暴防治相關工作下,許多當事人因而遠離家暴當下之風險,但為何仍有許多悲劇不斷發生?
大多當事人認為聲請保護令後可藉由法令約束施暴者,因此未立即遠離施暴者或後續無任何自救行為,但保護令並非萬靈丹,阻擋不了「非理性恐怖愛人」的衝動行為。為此,台中「張老師」提供4要點,以降低悲劇再次發生:
1. 要「主動」:當事人報案時主動告知,施暴者是否情緒不穩定及相關心理狀況,以利警方評估。
2. 要「自保」:若施暴者揚言不准對外求助,或表示要對其人身不利,返家恐有安全顧慮,可要求暫住縣市社會局(處)庇護中心自保。
3. 要「陪同」:報案求援後,勿在第一時間返回家中,若有返家需求,應找人或請求警方陪同前往。
4. 要「安全」:保護令款項需與警方及社工共同討論,無論要求施暴者遷出或遠離,都得留意自身安全。雖然保護令申請後的確具有法律效力,但切記要與家防官保持密切聯絡。如果真要躲避騷擾,搬家和換工作更有效。
台中「張老師」再次呼籲,若遇有威脅到自己或他人身命安全的狀況時,請記得自保,切勿優柔寡斷讓自己身陷危險之中。「張老師」願意聆聽您內心的煩惱,若有需要可撥打1980專線,只要是中華電信之手機、家電與公共電話撥打,皆是免付費的。
訊息來源:中國青年救國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