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立院三讀 建置周延反避稅制度

中央商情網/ 2017.04.21 00:0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017年4月2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建置更周延反避稅制度,將有助於台灣接軌國際稅制,維護租稅公平。

據行政院提案,部分個人有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保留原應歸屬台灣個人的海外營利所得,規避納稅義務情形,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建議及他國規定,有必要建立個人CFC制度,以順應國際稅制發展趨勢,建構更周延反避稅制度,維護租稅公平,提案修法。

財政部長許虞哲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時說,這項修法讓個人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在中華民國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50%以上;或對關係企業具重大影響力,且個人或與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合計持有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10%以上者,個人股東應適用個人CFC課稅規定。

他說,個人CFC制度中,有關CFC定義、當年度盈餘計算、虧損扣抵及消除重複課稅等規定,照營利事業CFC制度規範。

此外,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適用個人CFC制度規定居住者,應就CFC當年度盈餘計算營利所得,併同當年度海外所得計算個人基本所得額及基本稅額,如果海外所得加計CFC營利所得合計未達新台幣100萬元,免計入基本所得稅額課稅。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