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回應週刊王第156期以「李婉鈺,吳志剛90天閃離內幕」、「喜宴後揪回家」報導時說,懇請新聞媒體朋友及名嘴,在為相關報導或評論前,請務必善盡查證義務,若報導或評論中出現虛偽、杜撰的不實內容,以致侵害她的名譽時,為維護名譽及自身清白,她也將對相關人士提起妨害名譽的刑事告訴,絕不寬待。
她說,即刻起不再針對該篇報導予以回應,希望各媒體切勿再致電她或辦公室同仁。
李婉鈺表示,她與團隊現在全心致力於公眾事務,屢屢遭不實內容的報導而使全體團隊的努力均遭抹煞,「實非本人所樂見」。一再被杜撰炒作的報導,一次次都使團隊的努力白費,實非媒體應有的操守,她絕不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