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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宅地租漲遭轟 財政部:已省了房價

中央社/ 2017.04.01 00:00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日電)去年公告地價大漲3成,地上權地租暴增,除造成國有地設定地上權市況慘澹,地上權宅準住戶也爆退訂潮。財政部表示,已檢討地租年息率計算方式,但舊案需有法律明定才可解套。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為活化國有地,近年積極辦理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招標,得標者除須繳交權利金,每年另外需繳交地租,地租隨公告地價調整,年息率為3.5%。

然而,去年地方政府大幅調升公告地價,平均漲幅達 3成,連帶使地上權地租大漲,不少原本有意投入地上權市場的建商,眼見稅負、法令風險遽增,因此縮手觀望,不僅導致去年地上權標脫率剩下13%,為5年來最慘,甚至有已得標的建商考慮解約。

此外,部分買到地上權住宅的準住戶,在新屋落成準備入住時,得知未來要繳的租金大幅增加,紛紛大喊吃不消,決定組自救會向民代陳情,控告建商,也有部分打算退戶。

為因應此情況,國產署去年特別修改地租計算方式,將3.5%的地租年息率,改採「部分固定、部分浮動」,其中1.2%隨公告地價調整,另外2.3%則按得標簽約當年的公告地價為準,不隨公告地價調整而改變。但今年招標更進一步,將浮動地租率從1.2%降為1%,等同地價稅稅率。

針對已簽約的舊案,國產署表示,地租在簽約時已經明定,屬私權的性質,除非有法律明定,才有解套的空間。但官員也表示,願意買地上權住宅的人,多是著眼於用市場行情約6成的價格入住精華區,「價格比起一般所有權住宅,已經優惠很多。」省下來的房價,足以多繳數十年的地租還有剩。

不願具名的房仲業者則指出,「將房屋稅、地租轉嫁給住戶的建商,其實才最可惡」,當買方與建商簽買賣合約時,看到這規定,就應該放棄買地上權宅,最後還是買了,就表示已知道每年要繳地租,且地租會隨公告地價調整,現在再來抗議,其實師出無名,「所有權住宅的地價稅也調漲啊,又不是只有地上權宅的地租漲,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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