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英工礦位於花蓮縣秀林鄉的大理石礦場,1971年取得礦權、1994年通過環評,並於2014年底改以地下室柱法開採,業者於去年送交環差報告,環差專案小組並於1月19日審查。
當時專案小組認為開採方式變更會增加使用炸藥爆破及地下坑道開挖等行為,將導致採礦垂直衝擊範圍擴大、生態衝擊等環境項目影響衝擊的高度差異,因此建議利英重做環評。
環保署今天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08次會議審查並確認利英工礦環差案,但由於開發單位不滿專案小組做成的重做環評結論,因此17日發函給環保署,除了要求環保署尊重經濟部礦務局權責、不出席環評會議以表達無言的抗議外,也將向行政院提出訴願。
環評委員最後決議,將依專案小組建議,利英工礦要針對此次開發重做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