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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被告逃亡 司法院擬宣判時啟動羈押審查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2017.02.18 00:00
司改國是會議首場分組會議登場前,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今天(18日)先舉行記者會,宣布多項不必提交國是會議討論就能立即推動的司改措施。呂太郎表示,為確保司法正義實現,司法院將研議修法,讓法院宣判時啟動羈押審查程序,預防被告在審判階段逃亡。

司改國是會議即將召開首場分組會議,繼法務部提出檢察體系的自我改革案後,司法院也提出不需要經國是會議討論,就能立即推動的改革措施,盼從人民的觀點推動司法改革。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18日表示,司法院司改推動小組歷經3個多月,已研議多項權責範圍內可立即執行的措施。其中,在確保司法正義實現部分,司法院將研修刑事訴訟法,讓宣示判決時被告應到庭聽判;非羈押中的被告經諭知死刑、無期徒刑、或超過2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法院宣判時應啟動羈押審查程序;檢察官於有必要時,得於裁判法院送交卷宗前執行。呂太郎說:『(原音)將來我們的草案是把宣判日定為言詞辯論期日,被告就要到庭,如果判一定罪刑以上重罪,法官就可以重新審查有無羈押的必要,確保審查結果又有罪的判決、又有逃亡之虞,就可以當庭收押。』

此外,就堅守人權保障價值部分,呂太郎說,司法院已研議完成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並送行政院會銜,規定偵查中檢察官聲請羈押、延長羈押、再執行羈押被告而於法院審查時,均採強制辯護制度。同時,有鑑於勞資爭議訴訟有迅速解決的必要性,司法院也將研議制訂「勞動程序特別法」,以保障勞資爭議訴訟事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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