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處指出,加工區土地之年租金係以公告地價乘以租金率計算。105年公告地價大幅調漲,尤以楠梓園區近三十年未調整,漲幅達100%為最,為體恤廠商成本負擔,擬定「經濟部105年度加工出口區土地租金優惠方案」,其實質內涵包括維持以104年土地租金為基準,加計105年公告地價上漲增繳之地價稅後,作為105年計收之土地租金。依據上述原則,加工區各基地105年年租率換算如下:楠梓園區2.23%、楠梓第二園區3%、高雄園區2.42%、高雄軟體園區3.91%、臨廣園區2.47%、屏東園區4.58%、臺中軟體園區4.35-4.37%、臺中園區及中港園區則未變動,分別為2.24%及5%。
加工處進一步說明,106年度園區土地租金將持續比照「經濟部105年度加工出口區土地租金優惠方案」續行1年,與園區廠商共體時艱,期盼創造優質經濟環境,增進園區廠商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