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指出,航權是屬於國家的稀有資產,對於復興航空無預警停航,遲遲未能改善,違規情節重大,基於維護公共利益,民航局上週已依民航法相關規定,通知復興停止所有行業營業,後續民航局將依興航提出的陳述意見書,依相關行政程序處理。
不過,復興航空仍持有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若該公司仍有繼續經營的意願,仍可依規定重新申請航權分配。
復興航空無預警停航,造成廣大已訂位購票旅客權益之損害,基於公共利益及確保飛航服務不中斷考量,民航局已依行政院指示,陳報交通部同意依民航法第59條及第60條,指定華航短期內承接復興航空所有航線(金門至馬公航線外)。
最後,民航局再次呼籲,復興航空公司董事會及主要股東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妥善處理與照顧旅客與員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