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報導,依照目前「旅宿業訂房定型化契約」,民眾訂購飯店,業者最多只能收取房價3成作為定金,但觀光局有意依照國際慣例修法,未來業者可選擇四種不同的訂金收取方式。
觀光局說明,修法後業者第一可選擇不收取訂金;第二是平日收取房價3成、假日收取房價5成作為訂金;第三是可先收取全額房價,但只要民眾於三天前取消就可以全額退費,前兩天取消可退一半,當天取消則全額沒收;最後則是業者可收取全額房間,若民眾取消可保留金額逾一年內使用。
依照目前進度,觀光局表示預定在年底前修法完成,公告之後就可以實施。
根據《中央社》報導,依照目前「旅宿業訂房定型化契約」,民眾訂購飯店,業者最多只能收取房價3成作為定金,但觀光局有意依照國際慣例修法,未來業者可選擇四種不同的訂金收取方式。
觀光局說明,修法後業者第一可選擇不收取訂金;第二是平日收取房價3成、假日收取房價5成作為訂金;第三是可先收取全額房價,但只要民眾於三天前取消就可以全額退費,前兩天取消可退一半,當天取消則全額沒收;最後則是業者可收取全額房間,若民眾取消可保留金額逾一年內使用。
依照目前進度,觀光局表示預定在年底前修法完成,公告之後就可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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