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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師資生負擔 擬修法放寬實習領鐘點費

中央商情網/ 2016.11.09 00:0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016年11月9日電)為減輕師培生的經濟負擔,教育部今天表示,師培法規劃放寬師培生實習第3個月起可當代課教師,每週授課時數不超過8節,每月最多可領新台幣8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的鐘點費。

教育部於今年10月19日部務會報通過「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已循行政程序函報行政院審議,教育部次長蔡清華、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長張明文等人,今天向媒體說明法案修正要點。

蔡清華表示,這次修法重點就是調整師培制度為先資格考後實習,讓已通過考試的師資生在實習時可心無旁騖投入教學實務,而每年平均培養8000多名師資生,約6成通過資格考,因此實習教師人數可從8000多名減少約5000名左右,也減輕中小學負擔。

蔡清華指出,這次修法也訂定教師專業標準指引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過去師培學校經常抱怨,教育部對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和科目限制太過嚴格,未來修法後,師培大學就可以設計自己的職前課程、科目、學分數,能享有很大的彈性。

張明文也表示,已考過資格考的師資生,具有合格的教師條件,為了鼓勵他們多奉獻,修法也新增規定,通過資格考的師培生,只要至偏遠地區或海外學校擔任代理教師服務2年,不只可領代理教師薪水,還可以折抵半年教育實習。

現在師培生在半年教育實習期間,並無津貼可領,為減輕師培生實習期間的經濟負擔,張明文表示,教育部預計每年補助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清寒實習師培生每人每月1萬元,6個月教育實習共發給6萬元助學金。

張明文指出,教育部也規劃放寬師培生在實習第3個月起可擔任補救教學或代課教師,每週授課時數不超過8節,在國小實習每月最多可領鐘點費新台幣8320元,國中實習最多可領1萬1520元,高中最多可領1萬2800元,並持續和學校溝通,若有需要會再考慮放寬領鐘點費的時間。

蔡清華表示,目前修法草案已送到行政院,待行政院務會議通過後,就會送到立法院,希望能在這個會期或下個會期通過修法,最快預估107年上半年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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