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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寵物身後事 中市推出全國首創寵物生命業法令

NOWnews/ 2016.11.01 00:00
以前的人對於家中飼養的貓狗,在死亡之後,處理得相當草率。不過現在有越來越多飼主將寵物視為家庭成員,還暱稱為「毛小孩」。甚至在寵物死去之後希望比照人類的模式辦理,台中市首創特別為這些寵物的「身後事」,制訂成《台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將寵物生命紀念業者納入規範,並且已經在市議會無異議的三讀通過,在行政院核定後就可以公布實施。

根據農委會資料發現,台中市家犬家貓頭數約25萬,以每年死亡率5%計算,台中市每年約有1萬2千頭飼養的犬貓死亡,其中約有3分之1的飼主希望比照人類模式辦理毛小孩後事。

不過在處理寵物「身後事」這一部分,過去因無相關法令管理寵物生命紀念業,當然無法保證寵物生命紀念業的專業性,相關業者需要具備的條件、設施、專任人員及寵物屍體處理作業程序等皆沒有明確規範,更不用說要規定業者要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收費資訊也不透明,飼主也擔心毛小孩的遺體交給業者之後,是否會隨同垃圾一起處理,因此紛紛向動保處反映,希望制訂相關法令,妥善管理。

因此為因應飼主寵物生命服務需求的增加,並保障飼主辦理寵物身後事的權益,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將《台中市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修正為《台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也藉此輔導寵物生命紀念業者合法優質發展。

動保處指出,自治條例實施後,寵物生命紀念業者應先完成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並向農業局申請許可,同時訂定營業規章、與消費者簽訂服務契約;若未經許可即擅自經營寵物生命紀念相關業務,最高將處10萬元罰鍰,希望藉由制訂輔導管理規範及罰則,輔導業者合法、優質發展,並使飼主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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