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今天表示,家住阿里山鄉中山村的林姓男子,本身為林務局嘉義林管處清潔業務承包工頭,平時負責清運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垃圾、環境整理等,熟悉園區森林小徑。
警方指出,林男昨天下午趁國慶連續假期,誤以為警方可能會因勤務繁重,鬆懈查緝,涉嫌夥同前員工吳姓男子開廂型小貨車前往林管處大埔事業區第213林班地,盜伐珍貴林木,遭攔檢查獲。
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指出,105年度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環境清潔維護工作,由李姓清潔廠商承包,並找阿里山當地人胡姓男子擔任現場領班,林嫌僅是垃圾車隨車清潔人員。
嘉義林管處表示,依契約內容,相關人員有違反相關法令等情事,可以通知廠商中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今天就函文給業者,要求立即更換不適任人員林嫌。
嘉義林管處說,這起盜伐案件,阿里山工作站員工也有協同查緝,已洽請竹崎分局,未來若發布類似共同查獲案件新聞,請將嘉義林管處實際參與的事實一併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