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政院究責 財金首長稱尊重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9 年前
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指出,財政部及金管會身為主管機關,不能以兆豐銀行未予通報,就可免於責任追究,要求釐清前後任首長責任。財政部長許虞哲、金管會主委丁克華,今天(21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業務和專題報告,他們在受訪時強調,是否該負責,由行政院定奪,但兆豐案的疏失,包括是否洗錢或是背信,絕對會查到底。
金管會前往兆豐銀行紐約、巴拿馬分行實施金檢,相關人員在上週返台,經過匯整,金管會列出兆豐銀紐約分行有認識客戶政策作業不當、申報作業以及內控不佳等4大缺失,調查報告已送交兆豐銀行,並要求在2週內提出改善報告。
金管會主委丁克華21日在立法院財委會受訪時表示,有關兆豐銀海外金檢的缺失,金管會是否再開罰,金管會會待兆豐銀將相關疑點說明後,再進一步處置。丁克華說:『(原音)像我們這次處理國內那幾位,也是要先給對方表達意見的機會,所以我們資料整理非常快,在星期一,9月19日就整理好,我們發函給兆豐銀行,希望在2周之內,把發現的疑點加以說明,說明之後,就會加以處理。』
對於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要進一步追究財金首長的責任。丁克華也強調,會盡量配合,但會把資料查清楚,讓各界了解事實真相。至於財政部長許虞哲則表示,尊重行政院。許虞哲說:『(原音)金管會還是財政部,是否有責任,應該由行政院定奪。』
許虞哲在稍後備詢時則表示,兆豐案應該由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負責,因為從金管會的調查報告中,蔡友才事前就知情,且卻未上報,嚴重背離身為公股代表董事該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