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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鎮第2公墓遷葬案開工 自行遷葬者仍須申請補助

台灣好新聞/記者扶小萍/南投報導 2016.09.08 00:00
南投縣草屯鎮第2公墓墳墓起掘及整地案已完成發包作業,南投縣政府為鼓勵墓主自行遷葬,已編列經費每具遺骸完成自行遷葬及晉塔者補助新台幣6000元,在廠商尚未起掘前,墓主仍可自行辦理遷葬作業,並在晉塔後可向草屯鎮公所提出申請補助。

草屯鎮第2公墓占地約20公頃,已公告禁葬長達30餘年,目前仍有千餘座尚未遷葬。由於鄰近市區,交通便利,南投縣長林明溱為促進地方發展,預定該公墓完成起堀遷葬後,將朝向規劃為觀光工業區努力,以帶動草屯地區的繁榮發展,未來規劃時亦將聽取地方民意,以提升地方繁榮及適合地方需求之方針為規劃導向。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表示,草屯鎮第2公墓墳墓起掘,相關補助原定於8月12日開工日後即截止受理,但鑑於該公墓的範圍廣闊,廠商在短期內恐無法全數完成墳墓起掘,為此特別放寬規定於廠商尚未起掘前,墓主仍得自行辦理遷葬作業,亦得於完成遷葬並晉塔後向草屯鎮公所提出申請補助。

民政處表示,在廠商起掘後則無法再提供補助,僅提供協助認領事宜,民政處呼籲民眾預定自行辦理遷葬者應儘速辦理。                                                                (南投縣政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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