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麟指出,國內外知名的併購案,例如夏普或矽品,被收購公司的經營者與獨立董事,皆戮力善盡專業經理人職責,嚴謹地確保公司與股東權益。然而被收購的樂陞公司董事長及獨立董事,在收購期間以雙方有高度共識獲取投資人信心,未預警可能的違約情事,而在違約後,卻又多次為百尺竿頭公司說項,其心可議、啟人疑竇。
趙天麟說,根據法令,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公司經營者、董事及其二等親,皆不得參與配售,配售亦必須經券商承銷,其所謂的「額度」,正是涉嫌違法主導與介入配售的明證。
趙天麟表示,許金龍自白事件爆發後人在東京,接下來多數時間將停留在海外,對案件調查偵辦的證據保存產生疑慮,並有串證之虞。金管會與檢調單位不應再觀望與怠惰,應即刻傳喚許金龍等關係人進行調查。
趙天麟強調,本案對台灣股市與投資環境傷害甚鉅,遭坑殺股民亟須政府公權力介入求償,並將不法人士繩之以法。他將持續監督本案,請主管機關與司法機關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