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25日原本要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是因為弱勢族群入住比例沒有共識,因此臨時取消列入議程討論。
多個社會團體25日下午到行政院前抗議,批評政府降低弱勢入住比例和刪除12類特殊情形弱勢身分認定,交由地方政府自訂,恐導致「弱弱相爭」,違背社會住宅初衷,新政府跟過去的政府同樣保守,令人失望。
抗議團體要求「住宅法」修正草案必須落實弱勢保障原則,提高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至少30%以上,弱勢保障對象認定應由中央訂之,且不應偏離計有12類精神與原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說:『(原音)在蔡總統20萬戶社會住宅裡面,其中最重要2個大戶,台北市、新北市,現在這兩個地方政府的市長都具體承諾,他們推的社會住宅願意照顧弱勢比例到30%,我就不懂執行的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都願意做,他們願意承諾照顧30%,中央你在怕什麼?中央你在退縮什麼?』
抗議團體表示,台灣社會住宅比例只有0.08%,弱勢團體居住權利嚴重被剝奪,呼籲政府在社會住宅政策別再「髮夾彎」,落實照顧弱勢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