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報導,四川省達州市龍灣村為了遏止當地「大操大辦」宴席的風氣,比照中共對黨員幹部辦酒席的規定制定規約,要求只有在子女結婚、老人去世、以及老人80歲和90歲的時候才可以辦酒席。
這名曹姓村民10日為87歲的母親辦壽宴,擺了13桌,收禮金1萬多元,大部分來吃壽宴的都是家人朋友,結果被舉報,到紀委辦公室寫檢討並遭罰650元。
新華網評論,任何村規民約都不是法律,村委會收取違規費的做法,「已經涉嫌侵犯私人財產」,這種便宜行事,也可能造成有錢人不怕罰的負面結果。
評論也認為,為老人過生日是人之常情,村委會的做法不得人心。
這起新聞也被網友熱議,許多人認為,當地村官管太多,特別是對一般民眾,不該如此限制。也有人表示,收禮金的做法的確有問題,但操辦酒席的風氣不是靠罰錢就能改變的。
還有人說,許多人都活不到90歲,能辦壽宴的機會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