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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泡麵含致癌苯駢芘 食藥署將訂標準

中央社/ 2016.07.04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4日電)近年曾發生泡麵檢出微量致癌物「苯駢芘」事件,引發恐慌。食藥署今預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訂定泡麵的苯駢芘、食用油中的棉酚等毒素限量標準,強化食安。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今天受訪時表示,現行食品衛生標準多以食品種類訂定,呈現較零散,因此這次將各項食品衛生標準中有關重金屬、真菌毒素及其他污染物質或毒素的規定,整合為一個標準,讓業者一次就能看懂。

潘志寬說,為了符合國際趨勢,這次草案中也針對不同食品訂出限量標準,舉例而言,泡麵油包中驗出的「苯駢芘」不得超過2ppb,食用油中的「棉籽酚」則是不得檢出,另針對麻痺性貝毒等5種海洋生物毒素及漁產品中組織胺等,也都有訂定限量標準。

重金屬部分,增訂穀類及水產品中的無機砷、禽畜產品的鉛及鎘等重金屬、蜂蜜的鉛、海洋生物來源食用油脂的鉛及汞、嬰幼兒食品的鉛及鎘等標準;真菌毒素部分,增訂黃麴毒素B1、伏馬毒素B1+B2、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及玉米赤黴毒素等真菌毒素於相關高風險食品中的限量規定。

潘志寬表示,草案預計將進行60天評論期,確保各界沒意見才會公告上路,上路後如檢驗發現不合格,第一次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違規食品沒入銷毀,如再犯將可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

食藥署強調,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管理原則,確認食品原物料符合相關標準後,才可用來進行加工,落實源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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