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第三分局今天指出,有恐嚇、妨害自由前科的46歲余男,今年初和49歲的劉女分手後,積極謀求復合,不僅以劉女家人安全為由恐嚇,還跟蹤劉女的妹妹及兒子,甚至還寄子彈給劉女的父親。
劉女不堪其擾,即使聲請保護令也沒有用,最終同意17日凌晨和余男在台南市安南區劉女工作的釣具店談判,未料劉女未現身,只有釣具店的王姓老闆、也就是劉女的雇主在場。
余男懷疑王男從中作梗,氣憤之餘,向王男開槍,但第一發卡彈,王男乘機逃出店外,卻跌了一跤,余男追出朝王男腹部開了1槍後逃逸;王男送醫急救,救回一命。
余男開槍傷人,自知闖了大禍,連夜逃回高雄市阿蓮區老家,四處藏匿,警方昨晚趕往埋伏,在路上攔截;余男遇警時,還報假名企圖矇騙,卻立刻被識破逮捕,警方在樹林起出余男作案用槍彈,再帶回台南偵訊。警方說,將依槍砲、殺人未罪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