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媒體NEWS 1今天指出,第4名提出指控女性是於今天晚間7時35分左右,直接向警方提出控訴表示,她於2015年2月21日凌晨3時30分左右,在首爾江南區的一家卡拉OK店裡首次碰到朴有天,酒過三巡後,朴有天尾隨她走進洗手間內,把她關在洗手間內性侵,希望警方也能對朴有天以監禁罪予以處罰。
警方表示,將對朴有天以涉嫌性侵、監禁、買春等全面展開調查,至於能否認定監禁罪,還要看法律條文規定,但若確認朴有天有買春事實,包括控訴的告訴人在內,買賣雙方必將一起接受處罰。
報導指出,今天提出遭朴有天性侵指控的第4名女性,在去年案發後,曾立即以112報案電話向警方報案,但隨後又取消了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