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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新增預申報 買賣登記時併同送件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6.06.17 00:00

不動產買賣交易完成後,須於30日內完成實價登錄。而實價登錄實施至今4年以來,受罰案件高達8成為逾期申報,行政院內政部將增加新管道,預先申報不動產成交案件資訊,減少逾期風險。

根據內政部統計,實價登錄制度從101年推動至今,共有627件裁罰案件,其中498件、近8成為逾期申報案件,依規定逾限申報案件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地政士法」第26條之1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皆規定,買賣案件應於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所以實價登錄申報的起始時間為登記完畢日,截止時間為登記完畢日後30日,無法於辦理買賣案件登記時一併申報成交資料。

為減少民眾逾期申報受罰,內政部將於7月1日起新增「預申報」方式,讓申報人可事先於線上申辦系統登錄,與申報買賣登記案件時併同送件,登記完畢後,只須至網站確認是否完成申報,能有效避免因錯過申報時間而受裁罰,對有買賣不動產的民眾來說相當方便。

內政部長葉俊榮指出,除現行實價登錄「憑證申報」、「表單登錄,紙本送件」及「臨櫃申報」3種申報方式外,將增加「預申報」方式,民眾可自行選擇適合的管道申報實價登錄資訊。

自7月1日起,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內政部地政線上申辦系統辦理實價登錄為預申報,並將申報書紙本連同登記申請書,送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買賣登記,地政機關在登記完畢後,將實價登錄預申報資料轉入正式資料庫,即可完成實價登錄申報手續。

此外,內政部將於6月21日、28日分別在高雄市及台北市辦理實價登錄預申報宣導講習,民眾及不動產業者皆可參加,了解預申報的流程及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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