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自稱為美國軍事政府架構下的合法政府組織,甚至自製身分證、車牌。對此,國民黨立委黃昭順1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問內政部長葉俊榮是否無法可管?這類行為是否涉及詐欺?
葉俊榮強調,民眾有結社的自由,但任何團體都不能違法,要在既有的法律機制下行事。
他指出,「台灣民政府」沒有依照人民團體法立案,但至於相關作為是否違法,要由權責機關依個別情形認定。他指出,像是身分證,就牽涉到是否偽造或變造,但事實上沒有任何效力;至於車牌,則是違反交通法規。
葉俊榮並表示,為回應人民團體越來越活絡的事實,內政部將修改人民團體法,讓所有管制對象都能在此機制下。葉俊榮:『(原音)人團法的修改方向,其實是回應現在人民團體越來越活絡這樣的事實,所以我們不希望人團的規範是讓很多人團因為過去的關係反而遁入地下,我們弄出一個合理的人團法規範,讓人團法所管制都能夠在機制裡面。』
黃昭順要求在期限內完成修法,葉俊榮則表示不希望訂下期限,才能把事情做好。葉俊榮承諾會把人團法修法當作重要法案思考,但也強調修改人團法不是針對台灣民政府一事,此事只是給了他們很多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