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上訴期限在5月24日,日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已準備好新台幣2000萬元上訴;新政府明天上台後,還有4天可以思考是否上訴。
台新金聲明指出,台北地院就彰銀爭訟案雖承認財政部與台新金間存有「彰銀經營權應移轉予台新金控」的契約關係,且至今有效,但並未正視財政部負有繼續「支持」台新金主導彰銀經營管理的契約義務,且忽視財政部針對2014年彰銀改選董事涉及違約及違法行為。
台新金表示,自始至終無意與財政部對抗,過去10年如此,新政府上任更是如此,但因為台北地院判決並未完整思考兩造締約的真意及目的性,此爭議是張盛和擔任財政部長時所發動及引起,台新金不得不選在 5月19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