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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立場 衛福部重申四大原則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6.05.02 00:00
立法院社會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2日)邀請衛生福利部等部會,以「先食安,後經貿-開放含瘦肉精美國豬肉進口對我國民眾健康及產業之衝擊評估」提出專案報告。衛福部長蔣丙煌表示,政府仍會以「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等四大原則把關民眾健康。

為了進一步了解瘦肉精對國內各面向的影響,立法院社會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日要求相關部會提出專案報告。

衛福部長蔣丙煌表示,針對瘦肉精的管理,行政院在2012年推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等四大原則,並設下三重把關維護食安。蔣丙煌說:『(原音)一為農委會僅開放萊克多巴胺作為牛飼料添加物,不包括豬及其他畜禽類;二為衛福部依解禁項目及範圍,只訂定牛肉汁殘留容許量,三為遵照立法院修法附帶決議,考量國人膳食習慣,萊克多巴胺殘留安全容許量訂定範圍為牛肉為限,不得包括豬肉及豬、牛內臟。』

蔣丙煌指出,政府是參考國際毒理及殘留試驗評估報告,並以科學方式,訂定萊克多巴胺在牛肉上的安全容許值,但依照法令,衛福部不會建立萊克多巴胺在豬肉產品中的容許值。蔣丙煌說:『(原音)乙型受體素仍然是農委會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不包括作為供牛隻使用之含藥物飼料添加物。因此,萊克多巴胺禁止作為豬飼料添加物,衛福部也不會建立豬肉產品中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

衛福部強調,政府會持續執行邊境與市售牛肉的衛生安全監測,務必為國人飲食健康把關,同時也會在重視國民健康及尊重專業的基礎上,配合國家政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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