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鄭宜芬報導】國民黨立委徐欣瑩等18人提案「醫療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醫療院所的掛號費應由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不可任意調整。對此,9大醫療團體27日共同發表聲明,呼籲立委撤回提案,以提升醫療機構管理韌性,並強調衛福部和各縣市衛生局都會公平調查,避免聯合調漲行為。
立委在提案中指出,衛福部以合理反映醫療機構與日俱增經營成本、減緩營運壓力為由,取消全國統一的醫療院所掛號費上限,由醫療機構自行調整金額。醫療機構反映成本於掛號費,固然是經營壓力所致,但是衛福部「掛號費不屬醫療費用,是行政費用」的說法,等於是開放醫療機構得以「行政費用」為由任意調整就醫費用。
提案要求衛福部公告停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修法後避免取消「收費上限」影響民眾就醫權益,進而造成社會醫療資源階級化現象。並要求衛福部仍應盤點掛號費等收費情形,將醫療費用、行政費用的收取標準列為地方主管機關核定項目。
掛號費不當調漲? 醫團:實屬多慮
9大醫療團體包括台灣醫院協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台灣醫務管理學會、台灣社區醫院協會、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
聲明指出,衛福部在上月公告的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決策,大家樂觀其成,且一致肯定。但國內部分團體認為掛號費恐不當調漲、甚至出現聯合調漲行為,「實屬多慮」。
每個醫療機構會根據城鄉差距、同業調漲情況等綜合判斷,實務上不太可能有大規模的掛號費調漲;再者,政府控制市場35%的公立醫院,會牽制所有私人醫院的掛號費調漲幅度,衛福部、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也會配合公平會調查,避免聯合調漲行為。
聯合聲明指出,此次修正條文草案所提的行政費用並非單指掛號費,影響層面極廣,醫療機構並非獨占或寡占產業,除了有健保總額制度以及相當市場平衡機制調節,每年度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亦都有辦理醫院督導考核,以「行政管理指標」確保各醫院公告合理的收費標準,並依規定收取醫療及行政管理費用,實無必要再修法要求核定。
聲明最後強調,醫界自當考量各項成本波動與必要之整體物價調漲,並完備各項行政備查作業程序,秉持醫界自律精神、核實成本來收取相關行政費用,並依規定於醫療機構明顯處揭示收費標準,以及接受轄內主管機關之督導與檢視,以提供民眾良好就醫環境!望立法委員撤回此一提案,提高醫療機構管理韌性,讓醫療機構得以永續經營,以提供民眾良好就醫環境!
聲明連署者包括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李飛鵬、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慶明、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紀淑靜、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理事長黃集仁、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朱益宏、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廖文鎮、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理事長潘志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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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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