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岸防衛隊(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日前發表聲明指出,住在華盛頓州佛里蘭(Freeland)的瑞登(Mark Raden),2015年10月22日以強力藍光雷射照射華州托基泰號(Tokitae)渡輪的舵手室,導致船長及大副兩人眼部都因雷射光照射而受到傷害,也讓當時船上乘客面臨安全威脅,因此裁定瑞登危害渡輪安全,必須賠償10萬美元。
根據調查,事發當時瑞登在基特薩普號(Kitsap)渡輪甲板上,以強力藍光雷射照射正從穆基爾特歐(Mukilteo)駛往柯林頓(Clinton)當中的托基泰號渡輪。
事件發生後,華盛頓州渡輪局(Washington StateFerry)表示,大副眼部受到雷射強光照射之後,傷勢嚴重,整整1週都沒有康復。